(記者張金源/花蓮報導)花蓮縣環保局花蓮縣鳳林鎮公所舉辦環境教育4小時輔導說明會,課程主題是「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線上操作說明及提供各機關(構)、學校提報成果時填寫經驗分享等,最後時間留給與會各單位進行提問及討論。
依環境教育法第19條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應於每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訂定環境教育計畫並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於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並於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以網路申報方式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報當年度環境教育執行成果。
環保局長饒忠表示,花蓮有獨特的優勢環境,利於環境教育推展與執行,勿怠忽此學習機會。
環保局已辦理完成兩場次說明會,最後一場次預計於104年10月1日 (星期四)辦理,各機關(構)、學校敬請把握最後機會!期望能幫助本縣轄內各單位環境教育承辦人員,能針對法規及申報作業撰寫有充分了解,俾利環境教育法推動,以及更重視及落實環境教育的實施,並使大眾受益了解環境教育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