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崇文、蔡晉榮、林惠貞/台中報導)
霧峰分局內新所所長林添宏、警員林君韋昨(8)日0-2時執行巡邏勤務時,於0時50分左右在大里區中興路2段681號前執行勤務時,忽有一部機車逆向行駛而來,突停在房屋仲介前搖搖擺擺不走,員警深覺可疑將其攔下,發現機車駕駛潘姓婦人(51年次)載著兒子,行經中興路2段時,看到對面房屋仲介看板,於是逆向停下來欲看房屋價錢,卻因逆向行駛又酒後駕車而遭攔查,經警方測試酒精濃度為0.66MG/L,以違反公共危險罪送辦。
案經調查瞭解潘婦為單親家庭,104年9月8日因兒子於北部上大學,有7、8個月沒回來家裡,適逢暑期放假回來母親高興,便帶兒子去大明路鵝肉店吃宵夜,席間因高興又喝了一罐啤酒,吃完宵夜後要返回租屋處時,看到路邊有房屋房仲廣告,心想兒子也即將畢業,於是就逆向到對面欲與兒子討論屋價,可是卻因酒駕行車不穩而遭警攔查,觸犯公共危險罪吃上官司。
婦人一副無奈後悔表情,雖然單親家庭生活,今晚吃飯、喝酒、看房仲廣告全為孩子著想,但酒駕本身就是不對,警方除了對該婦人安慰之外,也再次奉勸民眾不要有酒後駕車行為,以免造成用路人的安全,反而得不償失後悔莫及。
圖:護子心切的單親媽媽為載兒子酒駕(記者孫崇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