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記者 玉女 報導】高雄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差額補貼,明(105)年度將開放補貼235名障礙者房屋租金、3名障礙者購屋貸款利息,自104年12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受理申請。
凡高雄市列冊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105年度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之身心障礙市民,租賃於高雄市之合法房屋,且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及其戶籍內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現未接受政府相關租金或貸款利息補貼、未獲政府補助住宿式照顧費用、未使用公有房舍或平價住宅及租賃房屋非為直系親屬所有者,均可申辦房屋租金補貼,每坪補貼200元,最高可補貼17坪。
另設籍高雄市之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及其戶籍內直系親屬均無自有住宅而購買位於高雄市之房屋,且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105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標準4倍,現未接受政府購屋貸款利息補貼或興建住宅費用補助,購買自用住宅未滿5年,並已辦妥金融機構或郵局住宅貸款,尚未全部清償者,均可申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補貼實際貸款利率與國民住宅基金提供部分利率間之利息差額,貸款額度每戶最高220萬元,補貼時間最長30年。
社會局表示,收件後將依申請人之家庭總收入、於高雄市設籍時間、家庭內障礙者人口數、全家人口數及是否曾接受社會局租購屋補貼積分排序審核,有意申辦之身心障礙者,可至該局網站(http://socbu.kcg.gov.tw/)下載申請表及查詢應備文件,或至該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領取,如有疑問,亦可電洽該局身心障礙福利科(07-3373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