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建文 報導】日前,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部第一線醫師在看診時,遭受病患的暴力相向,彰化縣衛生局、彰化基督教醫院、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彰化秀傳醫院、彰化縣醫師公會、彰化縣診所協會、民國黨立法委員候選人張耀元醫師、民進黨立法委員候選人黃秀芳及基層醫療人員等,今(25)日一同挺身表達嚴重譴責醫療暴力的立場,並呼籲重視醫護人員的安全。
彰化縣醫師公會理事長巫喜得醫師表示,23日發生這起醫療暴力事件後,彰化縣公會及醫療團體都很憤慨,也認為此風不可長;首先,大家都清楚在就診場所裡,是一個讓病人安全就診且不能產生暴力行為,這是對病人就醫品質最核心的保證,如果連這條線都後退的話,整個醫療體系將亂成一團,因此醫療是要零暴力的。醫療暴力事件的發生,不僅當事者身心受創,病人醫療品質也相對受到影響,而且打擊到醫療士氣、加速醫事人員的流失,最終會影響到整體醫療品質,此種後果,相信不是每位國民所樂見的。
彰化基督教醫院副院長周賢彰表示,醫護人員醫治、救治病患生命,他們應受大眾的尊重,我們應保障他們的安全。患者做出這樣的行為,我們國民都應相互提醒,如何造就一個醫護人員安全的醫療環境,包括設施、陪伴、對話等,都必須要注意,自己的親人、家屬,是否有暴動行為的產生,也是需要一同來控制。醫療環境的安全,並非警方、政府、醫院的責任,而是靠全國百姓一同努力,勸導親人應該尊重醫師的專業,醫護人員受到傷害,間接、直接上,也是傷害到自己的醫療品質。
彰化縣衛生局秘書蕭惠玲表示,彰化縣衛生局與彰化縣醫界站在同一線上,一同譴責暴力,已修正的『醫療法』第12、106條條文中提到,任何人有暴力、滋擾、恐嚇、脅迫等行為,會滋擾到醫療機構及醫療業務執行,都是涉及『醫療法』,也會涉及『刑事法』,如果『刑事法』的審判為不起訴,也會以行政處分做處理;衛生局呼籲民眾在就醫時,不能有暴力行為,避免涉及違法;另外也提醒家屬,帶患者到醫院就醫時,患者若是有暴力行為,或有情緒方面的問題,應事先提醒醫護人員加強防範,安全的醫療環境是靠醫護人員及民眾共同維護。
巫喜得強調,103年1月14日『醫療法』第12、106條通過後,司法機關可能還不是那麼熟悉,我們仍強調,不論造成醫護人員輕傷害的任何暴力,都是三年以下的公訴罪,期望司法機關能夠主動調查;如果造成重傷害,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責;若是致死,則是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刑責,這是很嚴重的公訴罪;另,醫療人員在執行醫療業者時,遭受到脅迫或暴力行為,這還有公共危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在上面,對於這種擾亂社會秩序的嚴重問題,我們提醒司法機關不能再等閒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