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秀卿台中報導] 臺中市警方雷厲風行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已行之有年,今(105)年6月上旬警方執行取締酒駕專案,於南區忠明南路與美村路口查獲陳姓駕駛人涉嫌酒後駕車,警方依法摯單扣車時發現陳民竟遭臺中地檢署發布偽造文書通緝在案,警方對陳嫌表示明知本身涉案通緝還敢酒駕,真的是自投羅網,將渠依法逮捕歸案。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勤工派出所所長楊志文於105年06月09日22時帶班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於23時許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行經警方路檢站前急駛於路旁停靠行跡相當可疑,警方立即趨前攔查發現陳姓駕駛人混身酒氣又面帶酒容,當場對渠實施酒測達0.24mg/L,顯已違反酒駕規定,並依法告發取締及移置保管車輛,然而警方再進一步查證陳民身分時發現竟是偽造文書通緝犯,經告知陳嫌相關權利後便予以逮捕歸案,至此,陳嫌私下表示明知自己是在逃通緝犯,但心存僥倖自認本身鮮少出入八大場所,應該不會被警方臨檢而查獲,豈料卻栽在酒駕上,直呼臺中市真是酒駕者的地獄啊!。警方藉此對廣大市民再三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心存僥倖,貪圖一時之便,造成終身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