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秀卿報導) 中市1名男子於日前偕同女友至派出所向警方尋求法律諮詢,經員警了解案情後,查詢其個人身分,竟發現該男子係毒品通緝犯,警方立即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通緝移送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員警於105年9月29日13時30分許執行勤務時,見1名男子偕同女友走進派出所內,該男子向警方表示自己先前曾犯刑事案件被警查獲,想請教警方若被判刑應如何聲請延緩執行或改為勞動服務,警方了解該男子事由後,經查證渠身分,發現該男子為侯O宏(22歲、工),已於105年9月26日遭臺中地檢發佈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通緝,警方當場將侯嫌逮捕並依法偵辦,解送歸案。
經警方告知侯嫌為毒品通緝犯身分後,侯嫌驚訝的與女友面面相覷,一時之間還無法相信自己竟然自投羅網,侯嫌的女友得知其男友即將面臨1年1個月的徒刑時,兩人相擁而泣,其女友泣道:「你好傻好天真,打電話來問不就沒事了嘛…」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通緝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