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達雄/雲林報導)
去年12月間,一名小孩向檢察官投書,他父親長期沈迷賭博性電玩,並將生活費及小孩的學費都拿去把玩,致使三餐無法溫飽,父、母親常為家計爭吵,在不忍母親為家計向人借錢的情況下,轉而向檢察官檢舉求助。
經雲林地檢署楊岳都檢察官,交由督察科員警探訪佈線、埋伏,確實掌握遭檢舉之電子遊戲場有從事賭博行為之事證,日昨見時機成熟,檢警合作一舉破獲斗南鎮「東東電子遊戲場」涉嫌賭博及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經警方調查,上開電子遊戲場係採「會員制」及「密室交易」方式以積分卡兌換現金。客人把玩電玩機檯後,以所贏得之積分,在店內洗分,再換取積分卡,或進入該店家廁所或指定處所,直接拿取所兌換之現金。現場並查扣賭博電玩機檯26台(電腦IC版42塊)、積分卡、賭資流量紀錄之帳冊等證物一批及業者試圖規避警方查緝所設置之監視器主機。全案經傳、拘現場員工及多名賭客,均坦承有兌換現金之賭博行為後,依法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並將移請縣政府撤銷電子遊藝場的營業許可。
雲林縣警察局局長許錫榮到任後,特別指示應針對賭博電玩加強查察取締作為,以防止發生員警風紀問題,並表示許多不法電玩業者為牟取暴利,以合法執照作掩護,提供賭客換取現金,讓民眾沈迷其中,致家財盡散,因而向地下錢莊借貸,造成家庭破碎,更淪為吸毒交易場所,早已成為危害社會治安之問題,警方將全力持續加強取締,以維護社會善良風俗、淨化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