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警員呂政道及王璟淯於106年06月20日執行巡邏勤務,於4時30分在嘉義市東區新生路與台林街口,發現有輛自小客車逆向停車購買檳榔,警方上前欲勸導駕駛駛離,卻眼尖發現駕駛人為兩週前遭北門派出所查獲之通緝犯。
警方再行查驗身分,以M-POLICE查詢又顯示男子因案遭通緝,經警方告知涉及罪名及相關權利後立即上銬逮捕。過程中男子懊惱表示:「阿SIR~怎麼又是你們!上次才因為逆向停車被你們查到我通緝,這次我換了車牌後又因為逆向停車又被你們查到通緝,我真是倒楣!」警方也告知男子如有案件審理須出庭,應按時報到,以免後續遭通緝得不償失。警方詢後移送嘉義地檢署歸案。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所長吳政緯表示,「躲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防制及打擊犯罪是警察責任,警察將持續掃蕩犯罪,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使嘉義市續朝『安全』、『安心』、『安康』之三安城市願景戮力以赴,使治安環境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