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所長吳政緯、巡佐陳建祿、林安成及警員王璟淯於106年6月21日執行巡邏勤務,於23時30分許行經轄內文化路與民權路口,見一輛灰色自小客車違規併排停車,正當執勤員警開啟車門下車欲勸導駕駛駛離時,該自小客車竟踩足油門,由文化路右轉林森東路加速逃逸。
該車沿路車速逾百,警方尾隨在加速逃逸的自小客車後方,復於民權路112巷口發現逃逸自小客車困於巷內,所長吳政緯立即指揮警力前往追緝,於近巷口處遇逃逸中的李姓男子,該李姓男子竟向警方謊稱嫌疑人往巷內跑,意圖轉移警方焦點,但最後謊言仍遭警方拆穿,立即將李嫌帶往巷內查緝另一逃逸犯嫌。至巷內發現該輛黑色自小客車,但駕駛已棄車逃逸,車門也來不及上鎖。
警方隨即加強巷內暗處及公寓頂樓查處,旋即在巷內某樓梯間發現躲藏於機車縫隙內的陳姓男子,且隨身黑色大包包內藏有大量毒品,當場查獲第三級毒品愷他命16小包及4罐總毛重106.23公克、第二級毒品咖啡包6小包總毛重68.57公克、毒品香梅口含錠10粒。陳姓犯嫌向警方供稱當時正要與李姓犯嫌進行毒品交易時,見警方下車盤查,遂心虛逃逸,但最後因地域不熟困於巷內遭警方甕中捉鱉逮捕,警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所長吳政緯表示,在現實社會中,有些人為求生計或享受富華生活,不擇手段或方法先引誘好奇民眾吸毒為籌足自己吸毒經濟來源,即參與販毒或受人唆使參與各種犯罪,防制及打擊犯罪是警察之責任,警察將持續掃蕩犯罪,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