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警員陳宏毅及役男楊詠翔於106年12月17日執行巡邏勤務,發現有一名男子在轄內宣信街與芳安路口紅燈左轉,時逢下班下課時段,車流量龐大,差點與來車發生碰撞,沒想到男子依然故我穿越路口,警方立即上前予以攔下檢查。
經警方盤查過程中員警發現男子身上散發濃厚酒味越見明顯,警方進一步查證之後又發現該男子無照駕駛,男子見警方拿出酒測器欲實施呼氣測試時,態度立即轉變開始央求警方放他一馬,經現場實施酒精濃度測試,男子酒測值達0.59MG/L,業已超過法定標準,現場便依現行犯逮捕移送法辦。男子稱因為天氣冷又要騎車回家,順路在全家便利商店買一瓶金門高粱酒又喝了三口來取暖,沒想到經過路口時沒有注意號誌不慎違規遭警攔查又涉嫌公共危險,感到後悔不已。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表示,目前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方將持續會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並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每個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還是千萬不要碰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