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巡佐張新民及警員陳東昆於107年1月21日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轄區興安街全家超商前,發現一輛停放路旁的重型機車鑰匙未拔取,警方擔心被不肖人士乘機竊車,於是耐心等候車主前來取車。
員警上前查看機車停放在全家超商店前,初判應為購物民眾便宜行事,以為短暫離開購物並不會有任何不測情事發生,警方為避免車輛遭有心人士乘機騎走,淪為歹徒犯案用的交通工具,便在原地等候車主返回,同時亦使用M-Police查詢車主車籍資料。
車主購物完畢前來取車時,卻發現兩名員警站在其機車旁,擔憂的趕緊向警方詢問發生何事,陳員便逐一講解在此守護其愛車緣由後,該名大學生靦腆地表示因為貪圖方便,認為進入超商購物不會過久,便將機車熄火停車後,鑰匙未拔取即入內購物,想不到警察貼心在原地守候,對警方的積極熱心、為民服務、保護民眾之財產安全,讓他的上學代步工具免於遭竊,為表萬分感謝便欲購買巧克力感謝警方,惟兩名員警恪遵不收禮之公務員廉政倫理,當下婉拒收受大學生好意,期望謹記在心勿再疏忽。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所長田智興表示:同仁執行各項勤務時,若發現未拔取車輛鑰匙且車主已離開者,應主動前往拔取遺留之鑰匙,並於車輛儀表板或其他明顯位置張貼「代保管鑰匙」貼紙及拍照存證,以利辨識發還;也特別呼籲,當民眾離開所騎乘之車輛時,哪怕是只有幾分鐘,甚至幾秒鐘,都需取下鑰匙後才離去,秉持「鑰匙帶著走、竊賊偷不走」的觀念,才是防竊的不二法門;亦讚揚同仁端正警察風紀,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