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薛恕禎/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黃世賢、張朝傑及劉美伶於107年2月21日擔服巡邏勤務,行經嘉義國中後圍牆邊上坡路段時,發現一名老翁騎腳踏車跌坐路中,警員開啟警示燈後,立即下車將老翁攙扶至路邊,關心詢問。
經了解蔡姓老翁家住轄內民權路,平時以腳踏車作為代步工具,因午後欲前往林森東路上採買,騎變速腳踏車行經該上坡路段,因忘記調整後輪變速器,且該路段坡度較陡,一時不勝腳力,才會跌倒坐於路中。
警方得知後,發現老翁所騎乘的腳踏車,後輪變速器未經調整而是在最小的位置,所以在騎乘的同時會較為吃重,又因此路段陡斜,導致老翁踩得很費力,以致於跌倒,於是主動協助老翁調整,減輕騎乘時的重量,也告知腳踏車變速器的操作,並且詢問是否就醫;老翁表示沒有甚麼大礙,拒絕送醫,警方因考量安全之虞將老翁平安護送至住處,家屬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所長王志有表示,目前處於高齡化社會,若是家中長輩要外出遊玩或是出遠門,應陪同一起前往,或是與長輩保持聯繫,掌握其人身安全,同時,警察亦會主動協助需要幫助與服務的地方,為民服務只是警察的工作之一,我們更會持續且不遺餘力地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