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薛恕禎/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巡佐劉弘達及警員林家萱於107年5月13日擔服巡邏勤務,於深夜2時50分行經彌陀路238巷口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輕機車UXX-XX8號行駛於彌陀路南向北之快車道上且大燈未開形跡可疑,警方立即上前攔查。
警方上前檢查時發現該車係於當日深夜1時40分許遭勤務中心通報之可疑車輛,且經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得知,該男子張○祥騎乘輕機車UXX-XX8號竊取某工地之鋼筋要去變賣。經警方後續調查,張嫌係於107年05月13日深夜1時30分許騎乘輕機車UXX-XX8號至本市蘭潭里立德街之以前工作過之工地內竊取鋼筋6條,竊取後將鋼筋載放至彌陀路70巷口之草堆中藏放,欲等天亮後附近資源回收場營業後再將其變賣。
事後張嫌於當日深夜2時50分許騎乘輕機車UXX-XX8號行駛於彌陀路南向北之快車道上,遭警方攔下盤查後,因自知騙不過警方,且已遭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供其確認,張嫌遂當場坦承其犯行,並主動帶同警方至彌陀路70巷口之草堆中取贓,並當場痛哭要求警方放過他,稱自己是因為一時缺錢花用才鋌而走險行竊,拜託警方原諒他,警方當場將張嫌帶返派出所製作調查筆錄,並將查扣之鋼筋6條通知被害人領回,被害人對於警方能積極主動追查又有效率運用監視器查獲竊嫌,給予警察高度肯定,全案警方依竊盜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新南派出所所長羅寁驊表示:防制竊盜是警察責任,除有效淨化社會治安,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外,也要呼籲民眾,多一分防範,就能避免受害,更希望藉由民眾自我預防犯罪意識的提升,使嘉義市續朝『安全』、『安心』、『安康』之三安城市願景邁進,使治安環境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