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警員警員楊証棋及陳學穠日前執行巡邏勤務,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機車於行駛於市區道路見警方駕駛巡邏車路過,而有將騎乘機車放慢速度停靠路旁情形,待警車由其眼前行駛經過後才由路邊行駛不穩的起步將機車迴轉行駛,因其整個怪異過程全都遭員警由車內後視鏡觀看的一清二楚,楊、陳2員警遂示警將機車駕駛男子攔停接受稽查,於將男子攔停並請其出示證件接受盤查辨識身分時,聞到由駕駛男子身上散發出滿身酒氣味,遂向機車駕駛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陳嫌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3倍之多,警方乃依涉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將犯嫌移送法辦。
據警方表示,該犯嫌陳○○(男、年約41歲)坦承騎乘機車前有赴宴與友人餐敘,並於友人誠摯邀約下盛情難卻的小酌了幾杯,於聚餐結束後欲返家時,想說距離住家僅短短的路程,以為一路上小心駕駛就能避免事故發生,也應該不會那麼巧碰到警察。
然於騎乘機車行經返家途中碰巧遇上警方駕駛巡邏車經過,細心的巡邏員警於察覺陳男騎乘機車行駛態樣有異,隨即透過車內後視鏡觀看,發覺機車騎乘陳嫌有刻意放慢機車行駛速度並停靠路旁情形,待警車由其眼前行駛經過後才由路邊行駛不穩的起步將機車迴轉行駛。
楊、陳2巡邏員警遂靠近示警將其攔停,並要求出示證件供警方查證辨識身分,然沒想到,當執勤員警靠近上前欲向陳嫌拿取出示之證件時,卻突然聞到由其身上散發出濃濃的酒氣味飄散,陳嫌在警方的追問下見事跡敗露無法隱瞞,遂向警方坦承於騎乘機車前有赴宴聚餐跟朋友小酌了幾杯,沒想到會在貪圖一時的方便仍騎乘機車返家時還是被警方給攔查了。
此時林嫌不斷的向警方表示可否網開一面他下次絕不再犯等語,惟不知此舉危險駕車已造成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案經警方對陳嫌施以酒精濃度呼氣測試,測得酒測值超過法定標準3倍之多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陳嫌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而遭警方當場帶回派出所調查詢問,詢後案依涉嫌觸犯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所長羅寁華表示:「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不時有發生,為顧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警方仍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對於本次員警認真執行勤務查獲酒駕行為,適時防止交通事故意外發生,值得嘉勉;另也籲請民眾若有應酬飲宴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