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深夜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有民眾報案稱,友愛路靠近彰化銀行旁街口處有車輛違規停放,巡邏員警接收通報後立即前往查處,到場時發現有一部自小客貨車違規停放於街口處,當靠近上前查看時,發現車輛駕駛座位上坐有一名熟睡中的男子,並向車輛車窗拍打喊叫,駕駛男子才茫茫然的於睡夢中驚醒;於要求男子出示證件查證身分時,聞到由男子身上散發出濃濃酒氣,經要求對其施以酒精濃度測試,當場測得駕駛男子酒測值高達0.68毫克超過法定標準顯然不能安全駕駛,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並經警方據以帶案調查詢問,犯嫌坦承酒後駕車犯行不諱,警方全案調查後爰依法報請偵辦。
警方表示,北興派出所警員尹威群、李祐宸日前執行深夜時段巡邏勤務時,接獲110勤務指揮中心通報,有民眾報案稱友愛路靠近彰化銀行旁街口處有車輛違規停放妨礙交通,巡邏員警接收通報後立即前往查處,到場時果然發現有一部民眾所報自小客貨車靜駛停放在街口車道上,尹、李2員警遂靠近查看欲予舉發之際,察覺車內駕駛座位置坐有一名熟睡中的男子,並經向駕駛座位車窗拍打喊叫,駕駛男子才茫茫然的於睡夢中醒來。
男子驚見有2名警察怎站在自己車窗前,當警要求男子將車門開啟下車接受盤查辨識身分時,執勤員警突聞到,由男子車內及其身上散發出濃濃酒氣味道朝2人撲鼻而來,並經詢問查證確認男子高○○(56年次、公共危險紀錄)有酒後駕車情形。
高男於警方的追問下見無法隱瞞酒後駕車之事實,遂主動向警方坦承於駕駛車輛前與友人到快炒店聚會小酌了幾杯,於聚會結束後毅然決然的將車輛駕駛,沒想到於駕駛車輛行經友愛路與遠東街口時,因體力不支就這麼的將車輛停靠睡著了,此時高男不斷的向警方表示可否網開一面他下次絕不再犯等語,惟不知此舉危險駕車已造成自己和他人的危害;經要求對其施以酒精濃度測試,測得酒測值達0.68毫克,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高嫌也因酒精濃度超過法定標準涉嫌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警方當場將人帶回派出所調查詢問,詢後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一分局北興派出所所長陳立敏表示:「酒後逞強行,害人毀家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仍不時發生,而「酒駕零容忍」在近幾年來已是社會普遍價值,然而仍有人心存僥倖不斷挑戰法律的尺度,造成許多無辜者的生命流失與家庭負擔,也賠掉一生的聲譽。為顧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警方仍將持續加強交通執法工作,對於本次員警認真執行勤務查獲酒駕行為,適時防止交通事故意外發生,值得嘉勉;另也籲請民眾若有應酬飲宴應養成在喝酒過後的“心”習慣,即:搭乘計程車好放心、代客叫車好貼心及指定駕駛最安心,確實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讓自己快樂出門,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