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昭德/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夜市徒步區安全暨交通維護勤務時,見有一名男子騎乘機車無視徒步區禁制管制立牌標語告示,仍然不以為意的就直闖進入,執勤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加以制止,並經透過以隨身攜帶之小型電腦向男子身分盤查欲加以舉發之際,當場查證辨識出男子羅○○(86年次) 為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所發布之過失傷害通緝罪名的查捕中通緝逃犯,遂將他依規定逮捕帶回派出所調查詢問,詢後將嫌犯依法解送歸案。
八掌派出所警員孟繁文於日前19至23時執行文化路夜市徒步區安全暨交通維護勤務,加強控管文化路夜市嚴禁任何車輛駛入,以免影響行人安全之際,在文化路與光彩街口處,見有一名男子騎乘機車無視徒步區禁制管制立牌標語告示直闖而行,孟員見狀遂立即上前加以示警攔停,然男子仍一副不以為意樣,認真的孟員進一步的請其出示身分證件接受稽查時,經透過以隨身攜帶之小型電腦向男子身分盤查欲加以舉發之際,查證到男子姓名羅○○(86年次)為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發佈之過失傷害案通緝逃犯身分,孟員立即將羅嫌控制並經呼叫線上其他警力趕赴到場支援,於支援警力到場後當場將通緝嫌犯羅○○逮捕,並將羅嫌帶回派出所調查詢問。
羅嫌於接受調查詢問過程中雖向警方表示,係因假日與友人相約至文化路夜市閒逛,且表示並不知道自己因案遭通緝,有可能是未注意到自己有法院所寄送的文書而未到案遭通緝,警方仍於調查詢問後將通緝嫌犯依法解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歸案。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八掌派出所所長吳政緯表示,派出所員警於執行勤務認真機警且落實盤查,才能查獲到因交通違規而逍遙法外之查捕中的過失傷害通緝逃犯,對員警認真執勤予以表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