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專櫃假裝試戴 轉眼間竊取離去
〔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警員張修瑋日前接獲轄區內一家百貨公司專櫃人員報案稱,專櫃販售金飾被竊取,經調查瞭解原來是竊嫌黃○○(女、78年次)當日進入店內假裝購物消費,於珠寶專櫃挑選金飾商品後,將1只白金戒指試戴在手上,趁店員轉身之際隨即連同將試戴在手上的戒指攜帶逃離,專櫃人員立即趕追上前,並會同樓管人員將黃嫌攔下通報警方到場處置,警方到場當場將竊嫌逮捕,還發現竊嫌江竊取得手之白金戒指載於手指上,經警方依報案被害人所述查證調查比對無訛後,遂當場將犯嫌帶同回派出所接受調查詢問,犯嫌自知所犯罪行已被識破,始向警方坦承所犯罪行不諱,警方詢後將犯嫌案依涉嫌觸犯刑法竊盜罪嫌報請偵辦。
長榮派出所警員張修瑋日前擔服備勤勤務時,接獲110勤務指揮中心通報,位於派出所轄區內垂楊路上某百貨公司專櫃人員報案稱,專櫃販售金飾被竊取,張員獲報後立即趕赴抵達現場,一進入該專櫃樓層就有民眾指著在同一樓層店內的另一名女子稱「她偷走了一枚白金戒指」,張員瞭解後旋即積極展開調查。
經了解事情始末,為稍早事發前報案被害人在金飾專櫃看管時,遇有一名女子表示欲購買金飾,並由專櫃內挑選了一枚白金戒指套掛在手上試戴,期間趁專櫃服務人員轉頭忙其他事時,竊嫌竟連同將套掛在手上試戴之白金戒指帶著逃離,當專櫃服務人員轉頭後發現異狀,隨即趕追在後,並由樓管人員協助將女竊嫌攔下控制,另立刻通報警方到場處置。
警方到場了解詳情後當場逮捕竊嫌黃○○(女、78年次),還發現竊嫌手指上仍帶著竊得的白金戒指,黃嫌針對警方訊問案情內容,有的回答有的卻選擇拒答,惟案有監視影像畫面及證人指證綦詳,經警方依報案被害人所述查證調查比對無訛後,遂當場將犯嫌帶同回派出所接受調查詢問,犯嫌自知所犯罪行已被識破,始向警方坦承所犯罪行不諱,警方於調查訊問後將黃姓竊嫌全案依涉嫌觸犯刑法竊盜罪嫌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長榮派出所所長羅寁驊表示,商家為公眾出入場所,若一不小心隨意將販售物品交由假裝消費之人或任意擺放容易遭宵小覬覦,也由於在完全沒有防盜措施或確實將物品妥善收藏,並且離開視線所及範圍,容易引起竊賊竊取;警方亦在此呼籲民眾,不論是價值性高或非價值性物品一旦離開自己視線範圍,於離開時,務必將物品帶走或妥適收藏好,以免財物遭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