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黃柏憲及李英傑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轄內文心街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一輛遭撞擊的機車及騎士倒在馬路上,不遠處停放另一輛肇事汽車,警方立即上前了解倒地騎士的傷勢,並通知救護人員協助將騎士送醫治療。
警方於處理車禍過程中,聞到駕駛汽車之男子身上散發出濃厚酒味,詢問男子是否飲酒後駕車,男子見已經無法隱瞞犯行,當場坦承開車前有喝高粱酒,警方立即實施酒精濃度測試,測出男子酒測值達0.36MG/L,顯然觸犯刑法之公共危險罪,遂依法逮捕回派出所偵辦。
於警詢筆錄中男子坦承中午用餐有小酌幾杯高粱酒,稍作休息即貿然開車上路,因而不慎在路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除了造成對方受傷及車輛毀損外,還要面對公共危險罰責,自己感到十分後悔,會把這次的教訓牢記在心中,再也不敢酒後駕車,全案警方詢問後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雖然我國施行酒後駕車行為處罰已多年,但目前酒駕肇事案件仍層出不窮,為確保市民交通安全,警察將持續並加強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為了確保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飲酒後不應駕車,以免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