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允得/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公園派出所警員陳加彬、黃博章及劉美伶於107年11月5日23時執行巡邏勤務時,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博東路與林森路口有一名迷失老婦人,疑似跌倒受傷無法行走,需要警方前往協助,警方立即趕赴現場。
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名老婦人身穿一件粉色睡衣,坐在椅子上,右眼角處疑似因跌倒撞傷導致瘀青,經了解該名婦人因外出購物,不小心走路跌倒,蹲坐在路邊無法行走,然後有位熱心民眾提供椅子給予她坐。警方到場了解後,立即要通知救護車,送婦人前往就醫,但老婦人卻拒絕送醫,並向警方表示自己身體狀況都沒問題,但警方不敢掉以輕心,因老婦人無法提供其完整地址,加上一人獨自居住,且此刻行動不便,擔心送老婦人回家後,可能引發更多潛藏危險,因此先將其帶回派出所安置,並通知家屬前來領回。
經查老婦人有一位女兒住在嘉義市,不料打電話通知竟都轉至語音信箱,於是協請居住地派出所前往尋找,卻又找不到人,最後警方用盡辦法通知遠在高雄楠梓的兒子前來派出所帶其母親返家。兒子到場後向警方表示因自身居住高雄,平時是由住在嘉義的妹妹照顧,但會先帶母親前往醫院看傷,家屬對於警方的熱心服務,頻頻表達感謝之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為民服務是警察目前所積極推動之工作,況且嘉義市為高齡化都市,對老人關懷照護刻不容緩。同仁平時對轄內獨居老人及弱勢家庭也會給予關懷和協助,讓民眾都能感受到警察的用心和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