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宗義/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警員黃柏憲於日前擔服勤區查察勤務時,行經林森東路某巷弄內,發現有部機車停放在車棚鑰匙卻忘記拔取,勤區員警為維護民眾財產安全,遂主動上前協助保管鑰匙。
黃員在警勤區內執行勤區查察勤務,經過林森東路某巷弄時,發現有部機車停放於住宅前的車棚內,而機車鑰匙卻忘記拔取帶走,馬上前往該住宅想詢問車主是否在屋內,因住宅沒有裝設電鈴,敲門也無人回應,在現場過了許久仍未見車主出現,黃員為維護民眾財產的安全,預防機車遭宵小竊走,遂主動取下鑰匙代為保管於派出所內,並在機車儀表板貼上貼紙,詳細載明派出所名稱、地址及電話,讓車主可前往派出所將鑰匙領回。
隔天車主才發現警方的貼紙,急忙至派出所要領取鑰匙,值班員警在核對車主身分無誤後將鑰匙發還,員警向車主說明此疏忽行為可能導致車輛遭竊走,並將車輛作為犯案工具,增加社會治安的隱憂,車主對於警方主動維護民眾財產的安全,這貼心舉動亦多加讚賞。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為避免機車遭有心人士竊取,於停放車輛時,請民眾勿將貴重物品擺放機車置物箱內,並且須加裝大鎖,最後離開時再注意鑰匙有無拔取下來,不僅更有保障,也能預防竊案發生,勿貪圖一時便利未拔車鑰匙,導致車輛失竊,秉持「鑰匙帶著走、竊賊偷不走」觀念,才是防竊的不二法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