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淑慧/臺南報導】
歸仁警分局統計該轄108年車禍受傷肇事原因,發現轉彎未依規定造成傷亡件數計442件、駕車未戴安全帽造成傷亡件數計162件,這兩項違規態樣在交通事故對當事人造成傷亡較為嚴重,為改變駕駛人行車習慣,遵守法令規定,自109年2月1日起配合交通警察大隊同步規劃加強執法專案,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加強執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規定,處新臺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同條例第31條第6項規定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500元罰鍰。
歸仁警分局長梁仁輝呼籲,駕車轉彎未依規定除了造成自身危險外,更可能使其他用路人遭遇預料外之狀況反應不及致生危險,另駕駛人騎乘機車戴安全帽是為了保護自身安全,降低事故發生傷害程度。警方強力執法繫為了保護民眾行的安全,增進民眾守法意識,駕駛人行車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勿有僥倖心態,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及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