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員陳宥森/臺南報導)長黃偉哲表示:台南市政府對於民眾食安議題及環境保護的立場無庸置疑,對於非農用土壤的回填行為,市府立場也認同應該移除回填物,目前正進行移除方案相關討論;但因本案目前由檢方偵辦中,後續的移除作業需要配合地檢署偵查作業辦理。黃市長特別說明,市府團隊對於這次案件非常重視,結合環保局及農業局相關量能全力釐清事實,儘管目前檢測結果並未超標,但是市府仍以民眾的健康及環保為重,因此將儘速邀集環保、農業及地政等相關單位,針對該地後續最佳化的處理方式進行規劃。
臺南市環保局補充說明;在不損毀本案地上農作物(玉米)情況下,針對玉米田原生土壤、民井、地表水及爐碴石(粒)均以環保署公告的標準檢驗方法進行分析檢測,檢測數據結果皆低於相關標準。
環保局表示:依據現行廢棄物清理法,事業產出物爐碴(石)為事業產出物,於法規規定上應以廢棄物檢測方式進行檢測,確認有無超過有害廢棄物相關標準,不宜以土壤檢測標準規範。再者,本案因涉及98年間後壁碴污染農地事件,為釐清本案污染行為人,環保局已正式將相關資料移送台灣台南地方檢察署偵辦,期能確認污染行為人,並要求負起清理責任。
台南市農業局說明:農業局也採集農地作物進行檢測重金屬,重金屬含量均低於限量標準。本案後壁相關土地未曾依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申請變更用地使用,倘本案土地擅自回填爐碴(石)事實屬實,得依區域計畫法限期要求地主恢復農地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