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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109年3月31日中午12時許,一名約80歲的林姓老先生神色慌張的走進曹公路某一銀行,一來到臨櫃便焦急的詢問:「我ㄟ財產欲予人查封ㄚ,細昧安抓啦?」好在經警方到場查證後,才知道老先生是接到「假檢警的電話」。找到原因後,老先生才鬆了一口氣:「好佳在嘸匯錢,原來這是詐騙集團啦!」
於109年3月31日中午12時許,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接獲銀行報案:「有一位老先生急著要匯錢,不然會被查封財產,可能遭遇詐騙,需要警方協助。」警方獲報後,所長吳明忠立即率線上巡邏警網巡佐洪博彥及警員林佳緯趕赴現場了解狀況。
警方一到場,該名林姓老先生愁容滿面地向警方表示:「檢察官說我欠電話錢1萬八千多塊,這馬要查封我的財產,細昧安抓啦!」原來老先生於當日上午11時許接到一名自稱刑事局陳組長的電話,告知老先生說他名下電話門號涉及刑案,並且積欠中華電信新台幣1萬8千元的電話費,隨即便將電話轉接給「張清雲檢察官」。該檢察官便指示要立即匯款繳納電話費,否則就要將其名下所有財產全部都查封,讓老先生好焦急,趕緊到銀行要來匯款。警方了解狀況後,研判應是典型的「假檢警」詐騙手法,為了安撫老先生情緒,遂回撥電話與該名「張清雲檢察官」聯繫來查證事實,殊不知警方一表明身分,對方便馬上掛斷電話,經多次回撥都無人回應,警方再更進一步查證得知,該電話門號已遭多次通報為詐騙電話。這時,老先生才真正鬆了一口氣:「好佳在嘸匯錢,原來這是詐騙集團啦!」
鳳山分局提醒,通常假檢警的詐騙模式,歹徒會先假冒為公務機關人員,並以各種理由謊稱被害人涉及不法,為增加事件真實性,更會轉接給假檢察官來要求被害人配合匯款。因此,遇到上述情況,民眾須謹記「4不會原則」–(1) 法院或檢警機關絕對不會收現金或要求匯款;(2) 法院或檢警機關絕對不會監管帳戶存款;(3) 法院或檢警機關絕對不會傳真法院公文書;(4) 法院或檢警機關絕對不會電話中做筆錄!民眾若遇有類似情境,切記3要訣「一聽、二掛、三查證」立即撥打165或找警察至現場協助,才能有效避免陷入詐騙陷阱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