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橋頭桶屍案女性死者,經專案小組分析、比對高市失蹤人口及法醫鑑定相關微物跡證,確認係於103年12月14日即為其丈夫報警通報為失蹤人口之林姓婦人,專案小組於死者身分確認後,立即針對該林姓婦人生活背景、交友狀況、經濟來源、財務狀況及相關接觸對象展開全面清查。
專案小組調查後發現,林姓婦人失蹤後相關資料甚少,因此研判渠可能於多年前失蹤時即可能遇害,由於林姓婦人失蹤多年,使得該案調查陷入膠著,惟專案小組仍鍥而不捨,不放棄任何線索,持續查訪死者生前的行蹤以及交友狀況,了解死者失蹤前疑因為店舖頂讓問題,進而得知有二名吳姓及熊姓嫌疑人因為死者無法將該店頂讓吳嫌經營,因而與林姓死者產生嫌隙。
經專案小組調閱死者失蹤後相關資料分析、比對後發現吳嫌及熊嫌涉案情節重大,立即將相關調查佐證資料,備卷報請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核發拘票,於本月(27)日16時許及18時45分許,分別在鳳山區及左營區將吳嫌及熊嫌拘提到案。
經專案小組偵詢後吳嫌及熊嫌供稱因欲向死者索討頂讓該店鋪訂金,雙方見面後一言不合,進而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吳嫌及熊嫌均有出手毆打林女,隨後由吳嫌駕駛其名下車輛與熊嫌共同將林女放置後車廂載至楠梓區、橋頭區附近途中發現林女已無氣息,隨後2人將死者載到橋頭區棄屍地點挖洞將裝有屍體垃圾桶埋入土中。吳嫌及熊嫌對於殺害被害人部分均避重就輕,全案依故意殺人及遺棄屍體罪嫌移請橋頭地檢署偵辦,並經檢察官複訊後,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