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毒品防制局於今(11)日辦理特定營業場所從業人員毒品危害防制訓練,邀請高雄地檢署緝毒組李宛凌主任檢察官主講,並因應防疫及業者派員不易,將訓練課程錄影後製,未來以數位化方式提供更多業者運用數位化訓練課程。參訓的12家業者於現場經驗分享交流,除配合法令執行外,也熱絡共同支持防毒行動。
毒防局長阮清陽表示,因應今年新冠肺炎防疫規定,今日訓練改採小班制型態,並考量業者因營運需求不易派員受訓,為擴大教育訓練多元管道及效益,將訓練內容錄製成數位學習課程,未來提供高雄市特定營業場所以更便捷方式辦理內部訓練。課程特聘有「緝毒女王」之稱的李宛凌主任擔任講座,講授毒品防制法令、毒品態樣及危害、對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者之判斷與通報方式等,另毒防局說明實務稽查事項,以專業並貼近業者實務需要設計訓練內容。
阮清陽說,毒防局依據「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規定,每年辦理場所從業人員毒品危害防制訓練外,針對高市從事視聽歌唱、舞廳、酒吧、酒家、夜店及住宿業等場所進行年度查察及結合市府警察局、經發局及觀光局等網絡單位執行無預警聯合稽查。請業者配合執行「場所張貼毒防標示」、「場所人員參加毒防訓練」、「備置場所人員名冊」及「場所人員知悉或發現疑似有毒品情事時,通報警察機關」等4項法定毒防措施;善盡場所管理之責,避免淪為毒品取得及群聚施用之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