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自108年相繼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以來,毒品防制工作奠立了更有力的法制立基,高雄市政府的反毒工作也與時俱進,跨域整合司法、醫療、兒少福利等資源,開創緩起訴藥癮個案多元輔導處遇機制,並統籌整合兒少施用毒品個案輔導工作,不僅呼應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跨部會功能整合,亦與中央共同對抗新興毒品泛濫、減緩吸毒年齡層下降,以及防制毒品入侵校園等現象。
高雄市毒防局局長阮清陽表示,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的少年事件處理法,是自86年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的修正,包含將「虞犯少年」修正為「曝險少年」,去標籤化,縮減司法介入事由、建置行政輔導先行機制、尊重少年主體權及保障程序權及廢除觸法兒童準用《少事法》規定;而高雄市在少事法修正後,超前部署整合涉毒兒少網絡資源,研訂「高雄市處理兒童及少年毒品個案輔導流程」,將以往由教育局、社會局及少年輔導委員會處理的涉毒兒少由毒防局統籌輔導,提供涉毒兒少相關輔導資源及加強親職教育等措施,並結合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及醫療機構提供弱勢少年醫療戒癮補助,向下延伸個案輔導面向,讓高雄市的藥癮個案輔導更全面及周延,同時也避免行政機關間因轉介個案造成輔導中斷或漏接情事。
立法院108年12月17日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除「加速新興毒品列管時程」、「提高製造、運輸、販賣刑責」、「擴大沒收毒品犯罪所得」等外,並修正第24條,使檢察官得對施用毒品者的緩起訴處遇機制更加多元,以面對廣泛複雜的藥癮「病患」問題。毒防局自107年起配合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結合醫療機構推動多元司法處遇計畫;108年與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合作,設置藥癮個案關懷服務據點,就近提供all in one 的一站式處遇服務,依緩起訴藥癮者個別情形提供最適切的社區處遇或醫療戒治,期降低再犯率,早日復歸社會。
阮清陽強調,青少年濫用新興毒品雖凸顯社會問題隱憂,卻也是行政資源介入的契機。毒防局除整合市府相關資源外,更強化結合司法機關、中央部會之反毒、拒毒、戒毒及緝毒等資源,朝向維護兒少健康安全、遠離新興毒品的目標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