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湖內警分局警備隊隊長呂建發、警員黃佩蓉、洪嘉文等3人於109年10月10日14時許在隊服勤時,突有一名男子(王姓、年35歲)將機車停於分局門前,著急地走上階梯,甚至疑似過於慌張,一時踉蹌還不慎在樓梯跌倒擦傷,員警見狀趕緊上前關心,原來王男今早9時獨自一人騎著機車,要從高雄新興地區前去台南觀賞國慶煙火,但因不熟路況,騎了近5小時才抵達湖內地區,後來耐不住口渴,見到分局袖招,才會急忙入內要向員警討杯水飲用。
了解來龍去脈後,旋即倒了杯水供王男飲用,並引導至民眾服務區休息,然呂隊長與其交談時,發現王男精神狀況不佳,且對提問皆答非所問或語焉不詳,疑似有心智障礙之情事,為避免發生危險,在耐心懇談下,總算從其口述的數個不完整電話號碼拼湊出家屬聯繫電話,順利通知家屬到場將人帶回。
而到場家屬向警方表示,兒子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今早僅告知家人要去附近公園及廟宇走走,沒想到居然騎了近30公里遠,獨自跑到了湖內地區,甚至要一人前去台南觀賞煙火,因其曾有數次騎車外出發生車禍的紀錄,想到此處不禁讓人冷汗直流,呂隊長聞訊後則藉機向家屬宣導,家人如有易走失的情況,應要更加注意動態,如欲外出最好能有家人陪同,以避免突發事件來臨時,第一時間無人從旁協助的危險處境。 【圖/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