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淑慧/台南報導】「馬路如虎口」相信是許多駕駛人琅琅上口的標語,在本(109)年9月份,為配合警政署規劃為期一個月全國同步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汽機車轉彎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闖紅燈」及「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包括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等違規態樣作為重點執法項目,曾為部分人士質疑「警方執法三分鐘熱度」,爰此,為持續維護行人路權,培養本市用路人禮讓的習慣,本局除常態性取締「行人路權」相關執法作為外,更不定時規劃大執法專案。
據統計分析,109年1月至11月有超過6成的交通事故發生於路口,為防止路口這「惡虎」傷害行經的用路人,本局於12月15日至17日上緊發條規劃執行3日路口大執法,「開鍘」車不讓人、闖紅燈及行走違規的用路人,統計執行3日以來,已開出超過1,900件的違規,於此強調,開單執法僅是手段而非目的,為的是使本市用路人養成相互禮讓的習慣,尤其是道路上最脆弱的一環-行人,本局將持續不定時依事故特性規劃大執法作為,營造一個友善且安全的交通環境。
最後,交通警察大隊代理大隊長蘇政敏仍不厭其煩地提醒開車的駕駛朋友,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仍不忘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並且保持3公尺(約一個車道或3組黑白枕木紋)以上的距離,此外,也提醒行人朋友,穿越馬路時記得走行人穿越道,並且不要低頭滑手機,注意來往的車輛,遇到友善禮讓通行的車輛,亦請不吝予以揮手表達謝意,「你讓、我讓,交通安全才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