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傳媒社/記者蔡祁妘報導】 愛情詐騙集團利用FB臉書帳號暱稱「小涵」女子先於臉書上結識被害人,互留LINE通訊軟體持續聯繫,「小涵」會先假意與被害人交往,再以母親重病、家中積欠巨額債務等理由,營造經濟拮据、家境困苦、出身悲涼之假象來訛詐被害人財物;其中1名被害人為幫助「小涵」清償債務,將家中土地抵押貸款,事後發現係騙局一場,心理不堪負荷,飲用農藥自殺而送醫急救。
刑事警察局獲報後,與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等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分別於109年10月21日、11月23日、110年1月11日、1月20日及110年5月10日等執行五波拘提、搜索行動,將該詐騙集團澈底瓦解,查獲主嫌王○○與集團成員莊○○等16名犯嫌,扣押電腦1台、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借據、借條、本票、手機8支等贓證物。
調查發現FB臉書帳號暱稱「小涵」女子實際為詐欺通緝犯主嫌王○○(男、26歲)使用,長達1年之久,不定時更新日誌,王嫌假冒「小涵」身分與被害人以LINE通訊軟體談情說愛,促使被害人陷於男女關係交往中之錯誤,若遇有要以電話聯繫、見面時,再由其他女性共犯呂○○、梁○○與被害人聊天或見面,後由共犯簡○○、王○○、王○○、莊○○等人扮演「小涵」之乾哥、友人、銀行襄理、地下錢莊等角色,以母親重病、家中積欠巨額債務等理由,合謀向被害人詐騙財物,詐騙金額達新臺幣932餘萬(被害人計11人)。
呼籲民眾於網路或通訊軟體交友時,須提高警覺,避免遭詐騙集團誘導,民眾如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即向各警察機關檢舉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防疫期間刑事警察局仍增強打擊詐欺犯罪能量,以有效保障民眾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