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傳媒社/記者張淑慧報導】因110年8月2日大豪雨造成雲嘉南地區飽受水患災害,為照顧受災民眾權益,嘉義區監理所公布「因應○八○二雲嘉南地區大豪雨災害相關受災民眾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規定」。
臺南監理站表示,民眾若有車輛遭到雨災損壞,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局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任一項證明文件,向就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下列監理業務:「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等業務」、「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者」、「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均可展延至111年2月7日前辦理。
臺南監理站提醒,因水患致車輛受損,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計徵至災損前一日;辦理汽車修護者,需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按修車日數減免之,但須於111年2月7日前提出申請。此外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死亡之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其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車繼承過戶者免徵該項規費。民眾如有辦理上述公路監理業務需求,可持相關證明文件洽就近之監理所、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