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張淑慧報導】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保安大隊黎明中隊警組執行轄區治安熱區、熱點巡邏,於日前7時38分許行經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與福德路口時,發現前方一部自小客車搖搖晃晃,警方查覺有異,隨即將其攔下盤查,發現該駕駛眼神閃爍言詞避重就輕,對於員警攔查感到震驚,經以警用小電腦查證後果然為通緝之身分,郭嫌(58年次) 於109年12月遭桃園地檢署發佈妨害自由通緝判刑10個月。
郭嫌表示渠因由桃園搬至高雄工作,且已居住在高雄,所以未收到任何法院相關通知,所以不知已遭通緝情事,今早因為前一天沒睡好且想著公司開會事情才會一時開車恍神,不料因此遭警方攔查發現通緝身分,全案將郭嫌解送桃園地檢署歸案服刑。(圖文/保大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