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總社長孫崇文、記者王炎輝報導】剛剛結束熱鬧的 10 月交通安全月,臺中市緊接著推出精實交通大執法,針對影響交通順暢及易釀成交通事故交通違規肇因,經過大數據分析找出動態違規 7 項、靜態違規 2 項加強執法,以防制交通事故發生,其中酒後駕車、闖紅燈、併排停車及汽機車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肇因,更是影響交通安全之重要因素。多年來臺中市以三大項交通取締重點工作(重大違規、動態肇因、違規停車)為交通執法核心,今(110)年全國同步執行的路口安全大執法,4 項路口執法重點,如闖紅燈、紅燈右轉、車不讓人及行人違規等,都是其中的重大執法項目。
10 月交通安全月才剛結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從交通事故分析及觀察中發現,疫情趨緩後,大量的人潮、車潮湧入道路,用路人忽略了道路交通流量也在恢復,行車觀念未改變,車輛行駛、行人行走時隱藏著風險與危機。依據事故調查、統計分析發現,臺中市今(110)年 1 月至 10月份交通事故案件雖較前 1 年改善,但是,從 10 月份交通事故發生發現象觀之,這些違規肇因與事故發生具有相當關聯性,為使交通事故迅速獲得改善,即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將針對動態肇因更「精實」的執法,使市民對交通安全的重視更有感。
上述 9 項精實交通執法分為動態、靜態二部分:(一)動態違規肇因項目(計 7 項):1、超速行駛。2、酒後駕車。3、闖紅燈。4、不依號誌違規左轉。5、逆向行駛。6、搶越行人穿越道。7、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二)靜態違規肇因項目(計 2 項):1、併排違規停車。2、路口 10 公尺內違規停車。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松寅呼籲全體市民一起守護臺中市這個美麗和宜居的城市,精實大執法的目的在使守法的人受到安全的保障,同時也在導正容易交通違規駕駛習慣,請大家一起為道路交通安全盡一份心力,路口安全很重要,尊重行人就是重視生命,讓您我一起守護臺中市的交通安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關心您!(圖/ 台中市交通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