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局在112年農曆春節期間,為加強失蹤人口查尋,特訂定「協尋失蹤人口返家團圓執行計畫」,請各分局落實失蹤人口查尋,經統計轄區15個分局在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計幫助242個家庭找回走失的親人返家團圓。
其中112年1月1日下午5時許,清水分局梧棲分駐所副所長程士坤及警員鄭宏鈺接獲民眾報案,家中年邁七旬長者外出未歸,立即外出協尋,因天色昏暗,晚間9時警方在黑暗中不斷聽聲尋找,終於在2公里外汽車廠堆放廢鐵的角落,發現婦人趴在成堆的廢鐵小山,2名警員費力將婦人扶到地面休息,經檢視婦人身體狀況,所幸意識清楚並未受傷,家屬也在警方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感謝警方即時尋獲,讓母親得以平安返家,該分局能協助失蹤老人返家團圓,發揮即時救援功能。
年節期間,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警員陳宏霖平日即對於尋人任務具備極高熱忱,經查詢系統發現,一名22歲的陳姓女子被在雲林縣的父親通報失蹤,而理由欄僅寫「很想女兒」。因農曆年節將近,加上自己身為人父,很能夠體會父親思念女兒的心情,遂利用科技偵防平臺循線查出陳女資訊,並順利聯絡陳女到派出所撤尋。經了解陳女係於臺中工作,父親疑有失智症,與母親同住雲林,發作時會認為陳女仍就讀國小,只要放學時間沒有回家,父親就會擔心,甚至常在國小門口守候,陳女已遭父親通報過2次失蹤人口,不論母親怎麼向父親解釋都沒用。陳員聽聞陳女父親的狀況後,也是一陣鼻酸,但也提醒,既然父親有失智症狀,就要多珍惜年節期間與父親相處的時光。
1月8日22時許,太平分局新平派出所受理民眾許素蓮報案女兒離家出走疑似有自殺傾向,受理後所長徐文森、員警吳宗哲至發話定位位置協尋,發現17歲周姓女子為失蹤協尋人口,人身安全無虞,即不斷勸說,周姓女子也答應返家與家人團聚。周姓女子表示,他與家人為了交友因素意見不合,一氣之下負氣離家,並未再與家人聯繫,對於許母報警協尋並不知情,經員警苦勸後,許母獲得警方告知,得知女兒平安後,終於放下不安的心,表示非常感謝警方協助尋獲女兒,以及用心苦勸,該分局能定期訪查失蹤人口家屬,了解失蹤人可能去向,表達關心並協助失蹤人口返家團圓,讓失蹤家庭重回溫馨與愛的小窩。
為加強老人走失案件查尋,警方呼籲民眾可向市政府社會局及民間社福團體(例如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失蹤老人協尋中心,電話02-25971700)申請愛心手鍊,以利失蹤者被尋獲時之身分辨識,提醒家裡有走失高風險長輩之家屬,應及早替長輩申請及佩戴。
另為協助有走失風險之失智長者及精神病患身分辨識,臺中市警局長李文章多次於局內會議指示刑事鑑識中心及各分局加強辦理民眾自願捺印指紋服務,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可自行至警局刑事鑑識中心或各分局(偵查隊鑑識小組)申請;社福團體報名累計10人以上者,可向警局申請派員前往該社團辦理指紋捺印(刑事鑑識中心聯絡電話:04-23284579),請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