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楊德偉報導】112年2月13日23時許,仁武分局澄觀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仁武區八德東路附近工地,見一名女子於工地内遊走徘徊,形跡十分可疑,遂上前盤查。起初女子自稱忘記姓名與年籍資料,經員警進一步查明身分後,意外查獲毒品通緝犯,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移送歸案。
盤查過程中,該名女子自稱忘記姓名與相關年籍資料,警方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帶渠帶返派出所查證身分。經查該名潘姓女子(約45歲)於105年2月遭花蓮警方查獲二級毒品施用,且又於109年11月遭屏東警方查獲二級毒品施用,皆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法辦,而分別於110年6月及7月遭發布通緝。
此次潘女深夜無故徘徊工地形跡可疑,遭警盤查意外查獲通緝身分,潘女供稱自己未收到通知書所以未報到,警方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通緝移送歸案。
仁武分局呼籲,防制毒品危害是警方重點工作,除持續蒐報加強查緝行為,更向上溯源,力求刨根毒害,以維護轄內治安。此外,民眾如有司法案件而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時,務必依照指定時間到案說明,以免遭到通緝。(圖/ 仁武分局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