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於近日接獲報案,於安南區安明路段發生 2 輛機車擦撞之交通事故,現場造成其中一名機車騎士受傷,但另一輛機車騎士卻完全未下車查看而肇事逃逸,所幸受傷騎士雖身體多處擦挫傷,並無生命危險。
案發後第三分局交通分隊,積極查尋肇事車輛,隨即通知林姓駕駛人到案說明,惟其表示僅有從對照車輛旁邊經過,但並無發生碰撞,為求慎重,該分隊便聯繫偵查隊鑑識人員到場採證比對,於雙方車輛後視鏡上,採獲刮擦痕及油漆等微量跡證,並藉由所採得之跡證交叉比對兩車痕跡,證實林姓駕駛人涉嫌肇逃,全案至此宣告偵破,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林姓駕駛人函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南警三分局提醒,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妥適處理,以維護當事雙方權益,切勿逕自離開現場;為避免造成二次事故傷害,情況允許下駕駛及車上乘客應立即下車,並移動至路旁安全處,撥打110報案電話,請警察到場協助處理,避免於車道上逗留,以免後車追撞產生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