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謝福祐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巡佐黃友聖、警員黃凱群執行巡邏勤務時,巡經南屯區春安二街前,突見一部雙載機車後座乘客配戴不合規定之安全帽,遂主動上前攔查,惟後座陳嫌(84年次)趁隙連忙下車往騎樓方向奔去,但僅僅跑了100公尺就被員警包抄追上,氣喘吁吁就逮。陳嫌居無定所四處打工維生,因未收到法院通知文書所以自知遭通緝,平時均小心翼翼避免身分曝光,沒想到這次栽在工程帽上,全案解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經了解陳嫌與友人共乘機車準備返家,貪圖方便將工地帽當安全帽配戴,剛好與巡邏車擦身而過,眼尖的員警發現違規的陳嫌,鳴笛示意車輛靠邊停車,陳嫌一時心虛,趁巡邏車迴轉之際,火速跳下車往民宅騎樓逃逸,但因為體力不支束手就擒;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有多次酒駕紀錄的他,身上除隨身攜帶酒精飲品外,還大喇喇在工程帽寫上:「MR.King 酒鬼巡查員」等醒目字樣,諷刺意味十足,全案訊後依法將其逮捕,並解送臺中地檢署歸案。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呼籲,民眾若因案遭受起訴、判刑而收到法院或地檢署傳票時,務必依照指定時間到案說明,避免通知未到遭到通緝,損及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