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永康分局員警於昨日下午執勤時,在復國一路炸雞店前發現民眾違停在慢車道上,影響車輛通行,在炸雞店前找到楊姓駕駛依法告發時,卻發現車內有夾鏈袋裝有不明粉末,楊男辯稱夾鏈袋內粉末係胡椒粉,還想拉炸雞店老闆娘背書,結果卻反而被打臉,只好坦承是毒品,依違反毒品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
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警員林忠毅及周靖哲,於昨日下午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楊姓男子駕駛之車輛違規停放在復國一路炸雞店前慢車道,旋即依法取締。
林、周2員於查證身分過程中,發現車內有1包疑似毒品不明粉末,惟楊男稱係炸雞店提供的胡椒粉,堅稱無辜並要員警陪同到炸雞店求證,卻在言談時,趁機挑眉示意老闆娘幫忙掩護。
結果卻被老闆娘打臉,直接表示不認識楊男,且店內胡椒粉顏色也大相徑庭,楊男見狀心知法網難逃,只好坦承持有及施用毒品,初步檢驗楊男攜帶之粉末及尿液均呈毒品陽性反應,警方依涉犯毒品罪嫌移送法辦。
永康分局長邱顯良肯定同仁主動查察,於勤務中敏銳地查察轄區內可疑之人事物,得以順利查獲此案,為社會治安及居民人身安全把關,並呼籲毒品的作用只會帶來更多的災害,為了珍愛的家人及朋友,請勇於向毒品說NO,也奉勸如有施用毒品惡習,應及早遠離毒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