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海巡署偵防分署臺南查緝隊,於113年9月3日在臺南市安南區查獲犯嫌「邱○○」(通緝犯)及「李○○」等4人,於現場起獲第一毒品海洛因723.7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80.6公克、現金新臺幣18萬餘元及吸食販賣器具乙批等證物,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臺南查緝隊日前接獲線情,南部地區一名邱姓女子 (綽號「姐仔」) 販售毒品予不特定人士牟利,爰與臺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及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報請臺南地檢署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不捨晝夜行動蒐證及研析比對,掌握「邱○○」行蹤及販毒事證據後,一舉擒獲,並於查緝過程中,掌握本案邱嫌毒品源頭為李嫌。
專案小組即針對李嫌資料比對分析,鎖定李嫌行蹤部署埋伏,經確認李嫌車輛後,隨即上前攔查李嫌所駕駛車輛當場於車內及隨身提袋查獲第一毒品海洛因、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現金及吸食販賣器具乙批等販毒證物並逮捕李嫌等3名國人共同持有毒品等情,有效阻絕毒品流入市面危害國人健康。
海巡署為貫徹政府反毒決心,落實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2.0」秉持「三安:國安、治安、平安」之精神遏止毒品危害社會,將持續加強毒品案件查緝,追查毒品幕後集團,臺南查緝隊呼籲,毒品影響國內治安及國人健康至鉅,將持續結合檢、警、調、海關等單位,全力執行毒品查緝工作,積極維護國人身體健康及社會經濟穩定,民眾如發現不法,可隨時利用「118」海巡服務專線,檢舉不法活動,共同為維護社會治安進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