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為維護所轄安南區交通安全與環境安寧,於(1)月16日晚上18時至22時結合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臺南監理站等聯手出擊,擇定南市安南區海佃路段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專案勤務,針對改裝頭燈、除頭燈之外燈光擅自變更、改裝排氣管未作半更登記等違規行為,主動攔查檢驗,共計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18條改裝車輛18件;另會同環保局稽查人員攔檢10台車輛、檢驗排氣2台。
南市警三分局呼籲,車輛改裝排氣管或拆除消音器等,影響社會安寧,更易造成交通危險。環境部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源頭管理,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納入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變更登記項目,民眾若使用「非原廠(改裝)排氣管」,須經環境部噪音檢測合格後,至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違者除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開罰,若噪音值超標,環保局也會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元至3600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南市警三分局將持續配合環保局稽查以不定時不定點聯合稽查路檢方式取締改裝噪音車輛,亦將結合路檢、巡邏等各項勤務,針對噪音車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有效遏止改裝噪音車輛,還靜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