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南市警永康分局復興派出所員警於16日晚間21時9分執行巡邏勤務,接獲民眾報案,於永康區復興路235號前有交通事故,復興所警員吳信樺及王文福到場處理,於現場查證事故車輛時,敏銳的員警卻發現當事人蔡男所駕駛的自小客車號及車身顏色不符,詢問蔡男車輛出處及車主為何人時,卻避重就輕無法清楚交代。
員警心覺有異立即提高警覺,經細心查詢車輛引擎號碼後,發現該車輛原始車牌應為A號(白色),現場卻是懸掛自小客車B號(黑色)之號牌,且自作聰明將車輛外觀烤漆成黑色,意圖以假亂真,警方於現場將懸掛之車牌拆下後,卻又發現該車前後車牌號碼雖相同,實際材質卻天差地遠,經確認該面前車牌為偽造,明顯企圖透過此手段來躲避相關法規,卻沒想到因為一場車禍,而遭細心的警方拆穿識破。
復興所員警查明後依法開立交通違規舉發單,移置保管該車輛並查扣偽造車牌1面,詢後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函請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永康分局分局長顏勤峰強調,駕駛人如使用偽造、變造車牌,除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之外,也會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籲請民眾切勿於網路平臺或向不明人士購買偽造號牌懸掛使用,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