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近日民眾提供一段影片顯示在114年1月18日一名機車騎士於學甲區隴西宗祠附近違規載運餐桌,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引發關注。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1款規定,機車附載物品有明確的重量與尺寸限制:小型輕型機車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機車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機車不得超過八十公斤。同時,載運物品的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違規載運除了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未依規定者,將處以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本分局已依規定舉發。
學甲警分局長巫建德特別呼籲所有機車騎士,為了自身及他人的交通安全,請務必遵守相關規定,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違規載運物品。
如有需要載運體積較大的物品,建議尋求合法貨運服務協助。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稽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也請民眾共同配合,共創安全的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