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呂明鴻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長竹派出所副所長李英傑及警員陳俊諺日前擔服巡邏勤務,接獲勤務指揮中心通報,稱在小雅路某社區大樓前,有1名女子行動不便,需要警方到場協助,警方到達現場後,該女子向警方表示其住在小雅路之某社區大樓,因行動不便,無法自行走回住家。
女子說,日前因身體突然感到不適,而聯絡119由救護車送往鄰近之醫院治療,待於醫院治療完出院後,女子自行坐計程車返回住處,但當計程車到達住家樓下時,女子因行動不便,無法自行走回住家,女子想起住家外有輪椅,只是女子是1人獨居,家中無其他人可以協助幫忙將輪椅送下來,女子只好打電話報案請求警方協助。
警方了解事發經過後,先至女子之住處將輪椅推下樓,並將輪椅靠在計程車旁,以方便讓女子坐上去,待女子坐上輪椅後,警方再協助將女子推回住家,事後警方安全地將女子送返家後,向女子提醒應多注意自己的身體狀況,如果遇身體不適時,可以撥打110報案或請求當地派出所協助,警方會立即派人到場關心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