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路口高舉危險器物影響通行安全 一分局公益派出所已鎖定身分依法偵辦 – News586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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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所長劉松吉自錄。(圖/記者謝榮浤翻攝)
【News586/記者謝榮浤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於6月4日晚間接獲通報,一名外送員於西區太原路與博館路口騎乘機車行經時,突以手高舉疑似危險器物,行為不明且疑似影響往來人車安全,引發網友關注,影片也迅速於社群平台Threads擴散。
警方表示,雖本案並無民眾報案,但經主動調閱網路影片發現該外送員涉有異常舉動,立即著手調查。初步研判,其行為已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等規定。警方已鎖定該名涉案人身分,並依法通知其到案說明,將依法移送裁處。
分局強調,該事件雖未造成事故,但足以構成對公共秩序的潛在威脅,警方絕不容許此類擾亂社會安寧之行為。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啓南呼籲,民眾切勿以任何形式挑戰公權力,警方對任何危及公共安全的不法行為,將嚴格執法、從嚴查辦,確保市民安心的交通與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