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永康警分局員警用槍案 初步說明如下: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警分局復興派出所於6月12日19時3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於永康區中華路143號1樓前,有一醉漢手持武士刀在揮舞,復興所受理獲報後立即指揮線上警力前往。
員警到場後見吳民(68年次、男)手持武士刀,隨即持槍警戒並喝令其將刀子放下,吳民見狀跑進上址賣場內,員警跟進並持續喝令其放下刀械,趁其不備之際衝上前壓制,惟壓制時疑似槍枝走火,擊中吳民受傷,員警立即通知119救護送成大醫院緊急治療中,相關案情已向臺南地檢署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