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586/記者陳宥森報導)臺南市安南區劉姓婦人(72歲)日前接獲自稱公務機關人員的電話,被指稱涉入刑案並要求提領 新臺幣50 萬元供「監管」。劉女在多重話術壓力下心生不安,25日向警方求助;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海南派出所員警即時介入並確認為詐騙手法,成功攔阻劉女提領 50 萬元,避免財產損失。
經了解,劉婦於 19 日在住家接獲陌生號碼來電,對方先冒充電信客服,稱有人以其名義申辦門號涉及詐欺與洗錢。隨後又由自稱警察機關人員與「檢察官」的詐騙成員加入其通訊軟體,以「偵查不公開」、「不得透露給家人」等話術施壓,並持續要求其提供個資、銀行帳戶資料,最後更指示其於今日提領 50 萬元交付監管。
劉女感到疑惑,遂向警方求助。員警劉奕廷、陳泓霆到場後逐一釐清過程,並向她說明公家機關不會要求匯款、提領現金或加入通訊軟體,成功勸阻其依指示提領現金。
南警三分局呼籲,自稱政府或司法機關來電、要求辦理偵查流程、提供個資、加入 LINE、不得告知他人或要求操作金錢交易等情況,均極可能為詐騙。若接獲可疑來電,務必保持冷靜並撥打 110 或 165 進行查證,以守護自身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