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崇文、林惠貞/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因網路認識之初識網友邀約工作,經聽完對方介紹工作內容發現應係詐騙集團,為免惹禍上身,遂出面向警方檢舉,本大隊深入追查發現該詐騙集團成員租屋藏身在臺中市西屯區大廈內,經蒐證完備後於本(9)月8日在臺中市西屯區國安一路○號○樓查獲犯嫌謝○○等6人到案,並查扣筆記型電腦7台、路由器3台、行動電話7支(俗稱工作機、為大陸電信號碼)、新臺幣5萬元、現金借支單2張、本票1本、租賃契約書1本、槍枝零組件1批(滑套、槍管、彈簧、撞針、彈匣各1個)、愷他命1罐(7.6公克)等贓證物。
犯嫌謝○○(男、76年次、有詐欺、公共危險、恐嚇、家暴等刑案資料),業商,為幕後金主,負責出資供另嫌李○○(男、74年次、無刑案資料)租屋於臺中市西屯區公寓大廈,吸收20初歲年輕人同住該處,架設網路設備,於微博、臉書等網站註冊,並刊載投資公司經理、相關照片等假造資料於其上,鎖定大陸、港、澳地區等女性民眾為目標,先於交友網站、聊天室、即時通訊軟體等與被害人認識並交好熟識,再以其工作係以期貨投資等可有高額獲利為幌,誘騙被害人投資金錢。
犯嫌謝○○等人係專門鎖定大陸、港、澳地區等女性民眾為詐騙目標,灌輸新進成員「要賺錢、先學馭女術」,教導所屬成員「聊天步驟」教戰手則,在網路上認識加入被害人後如何逐步取信被害人,且教授集團成員「如何跟女人培養感情戀愛」,現場於成員房間內發現「女性心理學」一書,係渠等要求成員熟讀了解女性心理,著重點於「接近還是進攻」、「果斷地表示傾慕」、「迷戀與愛」、「愛與性」等,盡可能與被害人曖昧並產生情愫,讓被害人不自覺地墜入情海,再以「老婆」稱呼被害人,讓被害人心甘情願花大筆金額加入投資。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揮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會同本大隊偵查第六隊等單位積極蒐證後,見時機成熟,於104年9月8日順利查緝謝○○等6人到案,於查緝搜索期間,適有一旅居美國華裔女性被害人打電話予犯嫌表示要匯款美金40萬元,幸經警方適時查緝,瓦解該詐欺犯罪組織,全案依法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台中市警局蔡義猛特別揭示遵照市長指示落實「行動政府」,依實際行動持續掃蕩不法分子,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秉持除惡務盡,落實蒐證查察,終於破獲該詐欺犯罪組織。也在此呼籲「警力有限,民力無窮」,希冀民眾能見有可疑不法情事,適時提供線索予警方,共同為治安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