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慧婉/桃園報導】網路的無遠弗屆,民眾生活上必需品以網拍網購的方式買賣漸成習慣,但你可能不知若不小心網拍網購的商品是「藥品」或「醫療器材」,可能涉及違反藥事法規範!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今年累計查獲235件網路違規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包含中西藥164件及醫療器材71件,其中19件更因屬偽禁藥而移送檢調處辦。衛生局查獲之違規品項中,藥品類以高麗人蔘、電子煙補充液及壯陽藥等最常見,多為民眾出國旅遊自行攜回販賣;至於醫療器材類則以隱形眼鏡為主。衛生局提醒民眾不要「踩紅線」,不要在網路販售用不完、不再使用或外國代購之「藥品」或「醫療器材」,違者將依藥事法規定處以罰鍰或移送法辦。
桃園市衛生局表示,衛生福利部基於保護民眾健康立場,目前僅開放藥局及藥商需先向所轄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始得於網路、電視等郵購買賣通路販售「乙類成藥」、「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及「體脂計、保險套、衛生棉條」等3項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其餘藥物皆不得於網路販售。民眾代購國外藥品、用不完及不再使用之藥物皆不可於網路販售,如經查獲違規,衛生局將依違反藥事法處新臺幣3~15萬元罰鍰。衛生局進一步說明,隱形眼鏡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尚未核准於網路販售,民眾切勿於網路販賣隱形眼鏡,以免觸法;更勿因方便於網路購買來路不明的隱形眼鏡,屆時傷身又求償無門。
桃園市衛生局呼籲,消費者購買藥品及醫療器材時,請認明合法藥商,並應選擇經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合法藥品與醫療器材,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許可證資料查詢系統(網址:http://www.fda.gov.tw/MLMS/H0001.aspx)」查詢,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