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金源/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針對宜蘭房仲業、農會等團體,反新農地農舍興建辦法,重申堅持農地農用立場。
宜蘭縣政府今天再度重申堅持農地農用,扼止農舍成為市場炒作的商品,並保障農民興建農舍之特許權益,維持興建農舍之農地百分之九十農業經營生產用地區塊完整。
縣政府表示,縣府今年4月7日發布實施「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是基於「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明定之農舍核定主管機關權責,為落實前開法令之審查及執行,屬「法定職權」訂定之相關審查事項,並未逾越中央既有法令。
內政部及農委會於9月4日發布施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條文,為使各縣市政府執行面順暢,分別於9月份召開二次執行事宜相關會議,並預計於9月底確定農民資格申請所需書圖文件及整體配置及相關資料。
屆時縣府將依中央函示調整「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建築審查辦法」,後續更將與各級農會及農民團體諮商,適時將意見回饋中央,以確保農民之農業經營及居住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