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時新聞記者黃秀卿/台中報導) 清水派出所於24日晚上受理蔡姓民眾報案稱其住宅(清水區鰲峰路)門口之腳踏車遭竊,警方隨即積極偵辦,並持續加強巡邏防竊,不到一日時間,員警便於25日晚間在被害民眾住家附近,眼尖發現蔡男遭竊之腳踏車,逮捕楊姓嫌犯歸案,迅速破獲此樁竊盜案。
為早日尋回民眾失竊之腳踏車,清水所警員陳柏宏、黃譯緯、白書瑋等三員於2月25日晚間,特地利用勤餘時間,於失竊地點附近加強巡邏,皇天不負苦心人,最後員警眼尖發現於一住宅門前,停放一輛與報案民眾特徵相符之腳踏車,經警方了解,正是該住戶竊取蔡姓民眾之腳踏車。楊嫌到案後,坦承自己前一日晚上喝醉酒後徒步返家,因貪圖方便,便隨手將他人住宅前之腳踏車騎回家。隨即員警便通知蔡男前來派出所領回腳踏車,對於警方如此神速之辦案效率,蔡男感到相當敬佩,也十分感謝警方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便找到失竊的腳踏車。
清水派出所所長林英龍表示,對於自行車之保管,停放時務必上鎖,並提高腳踏車之辨識度,避免成為歹徒下手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