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博文/嘉義市報導〕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黃博章於106年7月15日18時許接獲轄內中山路加油站員工報案,指稱於17時將一部自小貨車加完油後,忘記將油箱塑膠栓關緊,僅直接蓋上加油蓋,直到小貨車離開加油站後,回頭看到加油島上塑膠栓,驚覺忘記將塑膠栓栓上,趕緊調閱加油站內監視錄影器並將車牌號碼抄下後,跑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希望警方協助查詢該車車主聯絡方式。
車輛油箱內塑膠栓未關上可能造成車輛行進時忽然停頓以及燃油外洩導致起火燃燒,甚至引起爆炸可能,危險程度如同一顆隱形的不定時的炸彈,該加油員將車牌抄下後迅速報警處理,所幸車主也於警方通知後一小時內趕赴中山路加油站將塑膠栓關上,以至沒有釀成大禍。
加油員因疏失未將塑膠栓蓋上,向車主道歉坦承自己的疏失,但事後加油員積極的通知警方協尋車主,警方也在最短的時間內聯絡到車主,以免造成更大的災害發生,該加油員事後機警的處理態度值得肯定。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所長王志有表示,民眾於加完油後,應注意油箱內的樹膠栓以及油箱蓋是否蓋緊,以免燃料外洩,造成車輛的毀損以及自身生命安全上的疑慮。